离婚协议书应该具有的内容

发布时间:2018年2月27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离婚协议书应该具有的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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