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方式是怎么样的 书面合同到期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16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Tags: 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方式是怎么样的,书面合同到期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孙伟伟律师,深圳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国迅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方式是怎么样的

  不管遇到什么问题和纠纷,我们都要机智敏锐的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去解决,尽自己的能力去把纠纷问题的程度降低到最小。那么,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方式是怎么样的呢我相信你对这些问题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详细了解这个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方式是怎么样的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其中,和解和调解并非解决合同争议必经的程序,即使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争议条款中作了相应的规定,当事人也可不经协商和解或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故选择仲裁还是诉讼解决合同争议是订立合同争议条款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仲裁指双方当事人根据有效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处理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仲裁协议一旦依法成立,当事人不得再就争议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同诉讼相比,仲裁具有快速、便捷、高度保密、裁决便于执行、能够充分体现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有利于维持和发展争议双方之间的商事关系等特点。


  诉讼是解决合同争议中使用得最多的纠纷解决方式。它是一种强制管辖,假若合同中没有有效的仲裁条款,也没有另外达成有效的仲裁协议,即使合同中没有约定诉讼,当事人仍有权就该合同争议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国诉讼制度比较仲裁制度而言具有程序严格、公正、对当事人的诉权保障全面、法官审判经验丰富等特点。


  二、选择以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应注意的问题


  合同当事人将合同争议提请仲裁,必须基于有效的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仲裁协议内容必须具备三个要素:一是要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是要有仲裁事项;三是要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其中对第一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往往会由于不了解仲裁制度和仲裁机构的设置,在合同争议条款中做出以下几种不规范的仲裁协议:


  第一、约定了仲裁地点,但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虽然有约定,但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术语不规范。如:争议在"合同签订地仲裁解决"、"争议所在地仲裁解决"、争议由"本市仲裁机关仲裁"、"本市有关部门仲裁"、

"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争议由"XX市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等。


  第二、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仲裁。如:争议可提交"A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或"B市有关仲裁机构仲裁"。


  第三、既约定仲裁,又选择诉讼。如:发生争议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由"合同履行地仲裁机关仲裁,对仲裁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等。


  在现实案例中,上述各类不规范的仲裁协议,虽不是一律被认定为无效,但多数会因为无法明确当事人的仲裁意思表示或无法确定仲裁机构而导致无效。


  此外,合同当事人如何对仲裁事项进行规定也是应注意的问题。我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这项规定不难理解,但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当事人如何针对自身的情况确定将提请仲裁的事项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如合同当事人属长期合作关系,双方在前合同尚末履行完毕时又签订了含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且两合同的履行具有一定的交叉性,这样会导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部分在仲裁管辖范围内,一部分在诉讼管辖范围内,所以一旦发生合同争议,就会出现合同当事人既要进行仲裁,又要到法院诉讼的情况。故为防止类似问题的产生,合同当事人在约定仲裁协议时,应将对前期没有约定仲裁方式的前合同一并写入新合同争议条款中。


  三、选择以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应注意的问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可以由双方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争议条款自由约定由哪个法院来管辖,这在法律上称;协议管辖;。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一个对自己有利的法院来管辖案件,以节省费用,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因素产生的不利影响。应注意的是,合同当事人的这种自由选择权是有条件限制的,这些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协议管辖不得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如:按照规定,在重庆市一般财产案件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标的低于200万元的合同,约定"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应由某中级人民法管辖"是无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辖,合同当事人约定由普通法院管辖是无效的。


  2、被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关联,即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中进行选择,而当事人在制订合同争议条款时应做到表述明确,选择的管辖法院是确定、单一的,不能含糊不清,更不能协议选择两个以上管辖法院。如类似"因本合约发生的任何诉讼,双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约定,虽在一般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无效,但若发生合同双方当事人同时提起诉讼的情况,则很容易引起管辖争议,造成诉讼程序的延长,诉讼成本的增加,给当事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3、合同当事人只能就第一审案件决定管辖法院,而不能以协议决定第二审法院。


  4、双方必须以书面方式约定管辖法院,口头约定无效。


  以上就是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合同纠纷处理的有效方式是怎么样的这个法律问题。掌握其解决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当面临纠纷的时候我们也有计可施。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书面合同到期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有不同的形式,书面合同、口头合同还有合同的其他形式,如果合同的成立是以书面的形式签订成立的,那么是这种情况的话,一般合同会约定合同的到期期限,如果合同到期以后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呢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书面合同到期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书面合同到期后具有法律效力吗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否则即依靠国家强制力,要当事人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有两种类型,即附期限合同和附条件合同。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终止。


  二、关于合同到期的书面通知怎么写

  _______:


  你的劳动合同将于__ 年__月__日到期,请按照下表内容填写自己终止/续签劳动合同的意向,于__ 年__月__日前交___________。如你选择终止意向,将视作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公司将如期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甲方签发人:


  __ 年__月__日


  ………………………………………………………………………………………………………………


  职工意向:


  1、终止□


  2、续签 □ ; ; ;签______年期合同□ ; ; ;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职工签名______ ; ; ; ; ;日期:______


  ………………………………………………………………………………………………………………


  部门意向:______


  部门经理______ ; ; ; ; ; ; ; ; ; ; ;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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