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组团旅游要订细合同防加钱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13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住宿星级、进店次数都要写到合同中,自费项目最好索要票据

  对安享晚年的老年人来说,外出旅游本应该是一件让人惬意的事情。然而本报记者通过多天的走访发现,一些旅行社在接受老人、小孩报名的时候,会因为其消费能力不高,要加收费用。行业内人士称,老人报旅游团“被加钱”早已是“潜规则”。如果不加钱,旅行社会建议走价格较高的品质团。

  老人出游被加钱早成“潜规则”

  “每次旅游,导游总会找各种理由加收我们老人团的钱。每次我都交了,可想想又觉很不值。”经常出门旅游的石大爷说,老人、小孩每次出游都要加收一定费用,少则一百,多则三五百。

  记者走访发现,石大爷说的情况在昆明的旅行社普遍存在。

  在昆明火车站附近的一个旅游门店内,一名业务员正在为顾客提供咨询。当听到有老人要报名时,业务员说:“如果年龄超过60岁,报名散团可能要加收一些费用。”当顾客询问具体费用时,业务员警惕地问:“你到底去还是不去?”

  从事导游10多年的方女士说,旅行社不会直接向游客提加钱,因为这是违规行为,一旦被发现旅行社将会被处罚。所以如果不是老人直接来报名,旅行社的报价是一样的,而等出发时,才会提加钱的事情。“其实老人报团要加钱早就是行业"潜规则"了。这主要老年人消费能力低,旅行社及导游从购物等环节获利少,所以要求老年游客直接出钱补贴。”方女士说。

  特价游不欢迎教师、记者

  “去版纳、大理、丽江,价格最低。”在昆明火车站出口,一位30多岁的女士向刚下火车的旅客兜售着自己的旅游线路。

  记者称有两位老人想报名旅游,对方便将记者带到一家旅行社。一位自称是经理的男士说:“大理、丽江、版纳价格大约在800元左右,但是老人的价格可能会高一点。”

  “具体要高多少?”

  “还是老人来了再说吧。你留一个电话,如果要去我们上门来为老人签合同。”

  随后,记者电话询问另一家旅行社同样线路的价格,对方报价也是800元,但是称“如果是老人出行,建议乘飞机到版纳,再游大理和丽江,价格2150元”,而且需先签订一份免责协议,约定若老年人在旅游途中出现异常情况,将由保险单位理赔,与旅行社无关。

  同样的线路,为什么价格不一样?据业内人士介绍,这是因为一些旅行社为了抢客源,主要做低价团。如果是消费能力低的老年人报团,就需要加钱。而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还是零团费和负团费。

  除了老年人,教师、记者等也不受这类特价游的欢迎。“教师、记者等职业的游客太精明了,购物很理性。”该业内人士称。

  老年团服务还需完善

  低价团需要另加钱,品质团价格又太高,难道老年人就不能享受正常价格出游吗?记者发现,旅行社大多会推出“老人团”,也就是“夕阳红团”接受老年人报名。

  昆明康辉国旅李先生说:“我们每年都有专门针对老年人的团队,老年人的团队游玩时间稍长一些。一般老人团队还有专业的领队,每天会发短信向参加该团老年人的亲属报平安。”

  当问及是否配备随团医生时,李先生表示:“除非是大团,一般的团没有配备。”

  老年人出游面对低价要擦亮眼睛

  旅行社对老年人“另眼相看”,主要是旅游市场混乱造成的。

  许多人在选择旅行社出游时,首先比的是价格,而不是服务,而旅行社就抓住人们的这种心态,以低价招揽游客,随后再以推荐购物等方式把钱赚回来。而对购买能力低的老年人等,就只有加价了。

  “游客出行前,应该把合同订得细致一些,比如住宿的星级、进店次数等都应写到合同中。”昆明市旅行社行业协会会长段庆元说,游客游玩时,一些自费项目最好让导游提供票据,这样如果遇到危险或发生纠纷,就有依据。同时,段庆元还建议游客在选择旅行社时,可多选择几家旅行社,先比较一下吃、住、行,途中有无购物点等,再比较各家的报价。如果看到同样的线路,价格特别低,那肯定是要另外收取费用或去购物点购物,游客应该擦亮眼睛。

  收取附加费 最高可罚1万元

  向老年人、青少年及特殊职业的群体收取附加费已存在多年。《旅行社条例》规定,从2009年5月起,旅行社在没有提供有区别于其他团员服务的特殊服务外,不得以消费水平不高等原因,向同一团队中的老年人收取附加费。一旦查出或有游客举报且事实准确,将给予违规旅行社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退还所谓的附加费。

  随后,记者也专门咨询了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的负责人。据称,自《旅行社条例》实施后,昆明的旅游市场相对规范了很多,比较规范的旅行社都不会对老年人及特殊职业群体收取附加费,但也不排除一小部分旅行社依旧违规操作。而以往旅行社对老年人收取附加费,主要是港澳、澳大利亚等旅游线路。

  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还专门提醒广大游客,如果发现或遇到旅行社或者导游有违规行为可以向监察支队举报,举报电话是96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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