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甲醛污染 业主室内因气味太重要求应赔偿

发布时间:2014年1月1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老翟买了新房,打算好好地装修一下。他找到一家装修公司,并签订了家装合同,工程所需材料由装修公司提供。三个月后,工程完工,但是室内呛人的气味令老翟很不满意。经测定,居室内的刺鼻气味是装修材料中甲醛严重超标所致。
  老翟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却不知道有没有依据。律师告诉老翟,《合同法》第262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装修后的房间应该具备包括空气条件在内的居住条件,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而装修公司交付的工程不符合此项标准,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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