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孩因公截瘫 没签合同被拒付治疗费用

发布时间:2017年5月23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25岁,正是风华正茂的年龄,这个年龄的女孩们都在憧憬和勾画着人生的美好蓝图。然而这一切对于漳州东山县的林惜华来说却相当遥远。

  去年12月,林惜华因公出差,发生车祸造成她前后腰椎骨折,瘫痪在床。因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拒绝赔偿后续治疗费用,眼看钱就要用光,躺在病床上的林惜华很茫然,不知道未来在何方。

  【噩梦】车祸之后女孩失去行走能力

  “真希望这只是一场噩梦。”昨日躺在漳州市医院康复科病房的林惜华,只能望着天花板,泪珠打湿了枕巾。

  据林惜华的哥哥介绍,去年12月22日,刚进入奇新食品有限公司的林惜华与同事,乘坐公司派遣的小车到漳浦拓展业务。谁知,林惜华遭遇了车祸。

  林惜华的父亲称,车上三个人,坐在副驾驶座的林惜华伤情最为严重。被送到医院时,医生发现她肝脾破裂,肺里有积水,胸十二椎体滑脱,第一节腰椎骨折。

  在经过手术治疗后,从昏迷中苏醒的林惜华发现,自己的下半身一点知觉都没有了,怎么拍打、怎么掐都不痛。

  得知自己以后很可能都将要在轮椅上度过,林惜华变得不喜欢说话了,每天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她说,她才25岁,还有很多梦想没有实现。

  林惜华的主治医生介绍说,按林惜华的伤情,这辈子能够重新站起来的机会几乎是微乎其微。只是,惜华还要接受复健治疗,持续支付医疗费用是肯定的。

  【纠葛】没有劳动合同就不是公司员工

  据林惜华的父亲称,出事前,女儿所在的公司在林惜华生命垂危之时,为其支付了约15万元的医药费后,就再也不管了。

  林惜华称,去年8月,她在网络上看到厦门奇新食品有限公司的招聘启事。顺利被奇新食品有限公司录用后,公司给林惜华印制了名片,但她却发现,自己的工作地点并不是厦门奇新食品有限公司,而是一家名叫“德盈贸易有限公司”的单位。

  据林惜华的家人介绍,林惜华出事后,公司赔偿的15万元左右的医药费,是由“德盈贸易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唐智勇直接支付的。唐智勇直接向医院缴费,没有留下任何支付凭证。

  林父称,但今年年后,唐智勇突然间对他们态度大变,甚至还以林惜华尚未与公司签订正式的合同为由,拒绝承认林惜华是公司员工,也拒绝再支付任何治疗费用。

  昨日,林家人还提供了一份银行对账单。林惜华称,她每个月的工资都是由唐智勇以他个人的名义转到她的银行账户。推辞公司有关负责人称管不了

  昨日,导报记者拨打了肇事司机田小姐电话,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正在通话中。

  当日一起发生车祸的邹小姐则表示,所有的问题她都不知道,她告诉导报记者,这段时间她很忙,没有时间回答导报记者的问题,便挂断了电话。

  随后,导报记者联系上了唐智勇。但唐智勇表示,这件事情他并不清楚,之后又表示这件事情他管不了。他还称,这件事要找公司一位姓林的负责人,说这位林姓负责人在全权负责赔偿事宜。

  只是,这名林姓负责人的电话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律师说法】公司须承担赔偿责任

  福建信海律师事务所的林敏辉律师称,综合名片和发放工资的记录,已经可以认定林惜华和公司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林敏辉表示,如果公司否认与林惜华存在劳动关系,女孩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其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后,林惜华可以要求认定其所受到的伤害为工伤,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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