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条款的法律风险 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判断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Tags: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条款的法律风险,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判断

 孙伟伟律师,深圳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国迅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条款的法律风险

  购房合同中其中含有定金条款,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定金条款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很常见,现实生活中买方一旦交付了定金,事后想要退回来,那都是相当困难的,其法律风险也主要体现在这里,下面由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购房合同中定金条款的相关知识。


  什么是购房合同中的定金


  定金是指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尚未签订合同前由买方预先支支付卖方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定金;属于法律用语,是对债权的担保款,应以书面形式约定。而;订金;并非法律用语,通常被理解为预付款。在司法审判中,二者的法律后果完全不同。若是;定金;,则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应适用定金罚则,简单地说,就是一旦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反之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但若是;订金;,那么无论卖方还是买方违约,收取;订金;的一方都应如数退还。


  定金有什么用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卖方退还定金;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内容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交付定金要注意什么


  1、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房屋总价款的20%,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不要将定金写成订金,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是订金不适用上述介绍的;双倍罚则;的法律规定。


  定金潜在的法律风险


  购房者一般在购房时签订的定金协议或认购书等都具备定金性质,所支付的定金是作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担保,若一方在约定的时间拒绝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要按照定金罚则来承担不利的后果。


  作为购房者要在定金合同或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去和开发商商谈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而不是告诉开发商我不买房了。通常作为开发商来说,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版本不容改变,而购房定金合同或认购书中往往不包括以下内容:违约、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付款期限、贷款银行的选择、补充条款、开发商的广告是否作为合同的条款、小区具体的设计规划图以及其他购房细节。







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判断

  买二手房比起买新房,在一定程度上法律风险更大,涉及到房屋产权的转让以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的效力问题,那么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判断审查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一方面可以根据《合同法》对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来判断,另一方面是针对房屋产权的转让行为是否有效来判断。


  一、审查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合同无效的情形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合同法》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审查转让人是否享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无权处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效


  1、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卖房屋的:应注意审查出卖人是否与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文件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委托或代理出卖的:应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转让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卖的:应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审查二手房的实际状态,转让的房屋属于法律限制转让的将导致合同无效


  1、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


  比如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屋,因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律禁止上市销售的房屋。违章建筑也属于此类房屋。


  2、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


  如果转让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有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由于各地对经济适用房转让的规定各不相同,因此必须明确该经济适用房是否属于可转让的范围。


  3、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被依法查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第项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因此,如果转让的房屋在转让合同签订前依法被查封的,很可能会被法院认定合同无效。


  4、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民的住宅。


  虽然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购买农村居民的房屋,但是国务院出台的很多文件却明确禁止此类交易。


  1999年《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强调:;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则重申:;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受到这些国家政策的影响,有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直接或间接地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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