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律师简介
合同新闻
合同知识
合同纠纷文章
合同纠纷
合同诉讼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合同新闻
合同纠纷文章
合同知识
合同纠纷
合同诉讼
合同法规
买卖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赠与合同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行纪居间合同纠纷
合同保全
合同违约
合同范本
首页
>
律师文集
>
行纪居间合同纠纷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发布时间:
2013年12月28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在抵押贷款中,抵押当事人银行和借款人应在房屋产权证收押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权属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应提交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银行应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等材料。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登记发证,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做抵押情况注记交给借款人,同时向银行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合同保证的法律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交定金没有合同定金能起诉要回来吗
2.合同定金收据范本手写有效吗 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区别
3.合同定金收据范本格式是怎样 定金与违约金的区别有哪些
4.融资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 保证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5.定金与订金有何区别 加盟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1371455670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