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发布时间:2014年7月30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支票、本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714556707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