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

发布时间:2020年1月6日 深圳专业合同律师  Tags: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

 孙伟伟律师,深圳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国迅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撤销顾名思义就是对一个行为的撤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撤销的行为是有多样化的,比如合同债权债务的撤销,因为债权债务有期限的规定,对于撤销权的行使也产生了期限。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该条规定了撤销权消灭的两个事由,即除斥期间的经过和权利人放弃撤销权。


  我国《合同法》第55条第一项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限,属于撤销权消灭的除斥期间。除斥期间就是权利存续的期间,即在此期间内权利存在,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


  第75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合同撤销权的分类

  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


  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


  4、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实施或无偿、低价转让、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受损害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三、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条件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是错误或瑕疵意思表示的一方当事人,即重大误解方、因显失公平的合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方,被欺诈、被胁迫、处于危难中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客体要合法。即须为《合同法》第54条所规定的几种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除此之外的合同,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3、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要适当。我国《合同法》第54条与《民法通则》第59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此与国外如德国、日本等国家规定的撤销权人通过向对方当事人为撤销的意思表示方式行使撤销权并不相同。依我国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而直接向对方当事人为意思表示,并不发生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4、行使撤销权须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根据《合同法》第55条第1款第项之规定,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为有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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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

  债权人对自己的债权是享有一定的权利的,当债权人发生债务人的某一些行为对自己实现债权有一定的影响的话,在这个时候是可以申请对债务人的这一行为进行撤销的,这就是债权人撤销权,但是这一权利的行使是有一定的条件的,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


  一、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

  一般认为撤销权之诉何人为被告应依撤销之诉的性质及效力而定。


  主张撤销权之诉仅为形成之诉时,以行为时当事人为被告。


  兼有给付之诉时,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即仅撤销债务人之行为者为单独行为,以债务人为被告。


  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为被告。


  兼有财产返还,则单独行为以债务人及受益人为被告,双方行为以债务人之相对人及最后恶意之受让人为被告。


  二、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债权人撤销权相关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


  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


  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债权人撤销权被告如何确定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当债权人在行使某一权利的时候,需要知道这一权利作用的对象是谁,因此在起诉的时候,就需要知道这一权利行使针对的被告怎么确定。这是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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